11月24日,学校在南湖校区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召开南湖校区15号住宅楼管理职责落实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南湖社区、新八建设集团相关责任人参加会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赵金龙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校党委常委会关于15号住宅楼管理职责的划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积极配合资产处联合行使监督、检查权力,根据相应职责分工对15号教工住宅楼地上一二层裙楼商业和地下人防部分进行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代表学校对15号教工住宅楼地上一二层裙楼商业和地下室人防部分行使资产管理职责,保卫处代表学校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后勤保障处代表学校对15号教工住宅楼地上一二层裙楼商业和地下室人防部分行使物业、用电管理职责,水费由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向自来水公司缴纳,相关部门要对其安全消防、物业保洁、合法合规经营等职责检查后形成文字记录。
同时要求,新八建设集团出租的地下人防部分,在到期后不能继续出租,要恢复成原样,并严格按照消防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保卫处现场与新八建设集团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勤保障处和南湖社区对裙楼楼顶的防水和种菜问题,裙楼楼顶的破损改造事项与新八建设集团进行了协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通报了15号教工住宅楼近期办理不动产以及电梯维修改造等事宜。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就15号教工住宅楼的管理问题形成合力,更好的管好资产,服务好居民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