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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物资设备报账规定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2-04-10      点击量:

 

1.凡学校采购物资设备(含低值易耗物质,但集中指定点采购办公耗材除外),均须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申报单》,并办理好签字手续;(资金来源于各类科研项目采购的物资设备由科技处作为项目管理部门审批;资金来源于其它类项目采购的物资设备由项目资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和物资设备申购单(原件)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并取得设备“入库单”。

3.凡学校采购的物资设备,报账发票背面只需要使用单位经办人签字(经办人要对物资设备验货负责)即可,但必附“物资设备采购申报单”和“入库单”到计财处报销;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须提供下达的政府采购批文。

4.集中指定点采购的办公耗材,用户只需要提交“申报单”及供货商提供“验收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到计财处办理结算;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自行异地采购的办公耗材(需提交“申领单”),用户凭发票(发票背面需用户负责人、经办人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到计财处报销。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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