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组一行来校调研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3-04-28      点击量:

4月27日上午,由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罗方武处长带领的省人大预算工委办公室、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法规税政处、科教和文化处组成的调研组一行9人来校开展关于《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简称《监管条例》)立法调研,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唐敏出席座谈会,学校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唐敏对罗方武一行到校调研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近几年学校坚持立足纺织行业,服务地方经济,走特色发展之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并对省财政厅等上级部门对学校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国有资产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是我校资产管理一直努力的方向。他表示,学校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惑,希望通过这次调研交流,在专家们的指导下,学习、领会好《监管条例》相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挖掘潜力,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安全规范、节约高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赵金龙结合学校多年来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从《监管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武汉纺织大学贯彻落实《监管条例》的实践、对《监管条例》修订的建议三个方面,向调研组做了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监管条例》修订的文本以及财政预算一体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国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共同探讨和深入交流。

罗方武对学校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监管条例》修订立法的程序和要求,对我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的办学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学校近几年在贯彻落实《监管条例》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很多宝贵经验,调研组要认真听取学校对《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掌握《监管条例》施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推动《监管条例》修订工作更加符合我省工作实际,促进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会后,与会人员一行参观了纺织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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