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2025〕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5〕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验中心及相关实验场所。
二、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需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本单位实验室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责任分工
(一)学校层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总体协调和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工作报告。
(二)院部层面
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实验室层面
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配合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做好本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1日—4月23日)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明确检查要求和责任分工。
(二)自查阶段(2025年4月24日—5月14日)
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工作,填写自查报告并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抽查阶段(2025年5月15日—5月22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实验室进行抽查,形成检查报告。
(四)整改阶段(2025年5月23日—6月6日)
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平台根据检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主要领导要积极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覆盖。安全检查工作要覆盖所有实验室,不留死角。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高风险领域。
(三)注重实效。安全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武汉纺织大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