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实验技术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4-10-23      点击量: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4〕16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过程中的水平能力测试有关工作,确保评审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武汉纺织大学实验技术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实施方案规定如下:

一、测试范围

凡未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成绩,通过当年职称预报名资格初步审核,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人员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需参加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的内容和形式

1、测试内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安全规范,从事实验及相关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等。

2、测试形式:统一采取笔试。

三、测试要求

测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带黑色签字笔。

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

满分为100分,实际卷面得分为测试成绩。

五、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1、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实行双线控制,原则上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高级职称合格率不超过80%,中级合格率不超过90%。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3年。

2、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3、在有效期内,职称评审时可直接使用该成绩,无需再次进行水平能力测试。若有效期过期,则需重新进行水平能力测试。

4、资产处负责制定实验技术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试,测评结果报校职改办备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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