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19-09-1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专题会议要求,做好秋季开学、国庆节、军运会期间高校安全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秋季开学、国庆节、军运会期间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开展2019年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实验室(包括教师科研工作室)、教学示范中心、工程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技术研究院。

二、安全排查内容

1.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制度情况;

2.消防安全:实验室防火、防爆等安全隐患;

3.水电安全: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

4.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和使用操作中的安全隐患(含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包括强电设备、高温高压设备、气体钢瓶、机械加工类设备;

5.危险品安全:危险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情况,非实验期间化学药品一律要装在药品柜中,不得随意放在实验台上,实验结束后也要立即将未使用完的药品放入药品柜,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6.实验室废弃物安全;

7.实验室安全设施:包括防盗、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警戒隔离等;

8.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否有针对性、专业性、经常性地开展教师、学生等进入实验室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制度及仪器操作上墙等;

9.实验室内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9月19日-9月24日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

2、学校检查:9月25日-9月26日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到各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邀请部分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总结整改: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4、复查:针对需整改单位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公布,并应用在年终考核中。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迎大庆、保军运”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针对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安全稳定。

2、要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彻查整改安全隐患,对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零容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努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9-9-19

 

上一条:关于加强校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仪器设备验收资料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