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管控类化学品采购及验收入库管理要求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6-09-17      点击量:

各实验室、相关师生:

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签收全流程管理,防范安全风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采购发起流程。管控类化学品采购必须由在岗教职工本人通过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提交申购,严禁委托学生代为发起采购、代为办理申购手续,申购人对采购物资的必要性、合规性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落实双人签收验收制度。管控类化学品到货后须当日完成现场验收签收,执行双人签收,签收人员至少 1 人为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现场核对物资品名、CAS 号、规格、数量、批号,查验外包装、危险标识、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核查票、物、单信息一致,做好台账登记。严禁学生单独签收、代签、事后补签。物资存在破损、泄漏、货单不符等问题,应当拒绝签收,及时联系供应商处置并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压实实验室主体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管控类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本单位师生安全教育,严把采购、收货、入库、储存各环节关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对采购、签收台账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实验室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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