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 : 2020-07-07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学校返校复学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安全管理,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教师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和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实验室的人员健康情况、安全状况、特种设备(气瓶等)和高温高压设备、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完善安全设施、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落实有关实验室防疫和安全要求加强实验室通风设施、环境卫生、防疫消毒品使用等方面管理,确保实验室达到疫情防控使用条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二、日常预防与消毒要求

1、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返校返岗条件,不具备返校返岗条件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出入各实验室人员根据学校要求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2、实验室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废弃的口罩放入专用的口罩收集桶室内人员保持合理间距。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实验室。

3、实验室开放前按照要求彻底清扫实验室用房按规定对实验室以及公共空间等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室内无垃圾、食物残渣、各类杂物等。实验室每天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以保证室内通风、空气清新严禁在实验室内大面积使用酒精等易燃易爆品进行消毒。

4、凡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实验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各实验室可根据实验设备的特点和使用频次,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实验台、桌、椅凳、柜橱、仪器设备等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擦净,每周1-2次;特殊设备可用浓度为75%乙醇或相关的消毒制剂处理;频繁使用的操作按键、按钮、鼠标、键盘等可用保鲜膜防护,定期更换。对于有危险化学品存放的区域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消毒制剂,避免发生危险。要重点做好门把手、水龙头、实验台面等高频接触表面消毒工作,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5、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操作。

6、做好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使用、化学品使用、人员进出等记录。

、实验室安全管理

1、确保实验室水、电等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无水管破裂和电路故障等;离开前要做好断水、断电、关闭好门窗并开启红外报警器等工作。

2、对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在检查维护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对于不用而又需要通电维持和维护的有关仪器设备,要具体落实有关人员做好定期通电检查,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文字记录。

3、对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上锁,废液、废渣等要用指定的容器按规定集中存放,储存至一定量后与资产处联系转运至学校危废品仓库。

4、各实验室不得有人员留宿和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杜绝把实验室变临时厨房,如确因实验需要夜间在实验室的,必须做好水、电、气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将负责人员和联系方式上报资产处。

、实验室安全检查

近期雨水较多且持续时间长,为保证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做好实验室水电门窗设备等的检查,暂不开放的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如有渗水的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开启房间电源前要确保安全,以防触电危险从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

1、单位自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77--7月9日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并将《2020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1)于7月10日前报资产处。

2、学校检查:7月9--10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到各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南湖校区:服装学院、传媒学院、艺术学院、伯明翰学院

第二组(阳光校区):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学院、纺织学院、材料学院

会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计学院、电气学院、外语学院

3、总结整改: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4、复查:针对需整改单位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公布,并应用在年终考核中。

、暑期实验室开放管理

假期期间需承担实验任务或因科研需求要开放的实验室,明确负责人并安排好值班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由学院汇总填写《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安排表》(附件2)和《危险化学品存量统计表》(附件3)于7月10日前报送资产处备案。

联系人:熊铮,电话:7506,邮箱:xiongz@wtu.edu.cn。


附件1:2020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表(含隐患汇总表)

附件2:2020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安排表

附件3:危险化学品存量统计表(含气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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