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安全管理,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教师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现就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从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全面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
1、单位自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2021年1月11日--13日组织相关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
2、学校检查:1月12日--13日保卫处、资产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现场检查。
3、总结整改: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4、复查:针对需整改单位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检查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公布,并应用在年终考核中。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1、确保实验室水、电等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无水管破裂和电路故障等;贴封条前要做好断水、断电、关闭好门窗并开启红外报警器等工作。
2、对假期期间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在检查维护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对于不用而又需要通电维持和维护的有关仪器设备,要具体落实有关人员做好定期通电检查,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大型设备应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文字记录。
3、对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做到及时入橱、入库、上锁,废液、废渣等要用指定的容器按规定集中存放,储存至一定量后与资产处联系转运至学校危废品仓库。
4、各实验室不得有人员留宿和使用大功率生活电器,杜绝把实验室变临时厨房,如确因实验需要夜间在实验室的,必须做好水、电、气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将负责人员和联系方式上报资产处。